行政处罚公开信息表
林芝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07月03日 12时25分
来源:局执法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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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5日至5月19日,在林芝市安委办组织开展的林芝市铁路建设工程隐患排查整治督导检查及隐患问题复查工作中,林芝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发现:“青神带锯销售店法人王小霞在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资质情况下擅自向部分铁路承建方销售氧气、二氧化、乙炔等危险化学品”问题,存在违法行为。该店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对该店作出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280元(贰仟贰佰捌拾元),并处人民币135000元(拾叁万伍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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